曾经我大吵大闹过,却被他扣上不懂事的帽子,被逼着朝他低头。现在我想通了,
还不如安安静静让他当个ATM机。看着自己卡里上涨的余额满意地点点头。男人啊,
哪有钱重要。然后熟练地点开自己的短信,果不其然:【真谢谢羡羡,今天还把他让给我。
】【他可喜欢我了,一听到我受伤就着急忙慌来找我。真不好意思打扰了你们的结婚纪念日。
】下面附了一张照片,傅言琛似乎喝醉了,两颊微红半眯着眼靠在姜薇月的身上。
右眼下那颗褐色的泪痣平添万种风情,在床上时,我最爱的就是他那颗眼角下的痣。
我知道她想让我看到这些,然后不顾脸面和傅言琛歇斯底里的争吵。
那时傅言琛就会站在道德最高点指责我:「你连姜薇月一根头发丝都比不上。歇斯底里,
像个泼妇骂街一样。」吵到最后,输的只有我。不体面的,也只有我。
傅言琛永远都是高高在上、不染尘埃的模样。桌子上剩下的甜品我全都打包带走了。
若是傅言琛在,一定会指责我小家子气、上不得台面。没有他在,果然能让人心情舒畅。
回了家洗完澡,躺在床上把自己放空,一觉睡到了中午。这是陪伴傅言琛的这些年来,
我最轻松舒服的一天。不用被闹钟吵醒被迫早起。
不用精心准备傅言琛前一天晚上点名想吃的早餐。也不用翘首以盼等待他施舍般的早安吻。
2等我洗漱完下楼,傅言琛早就坐在客厅的沙发上看着财经报纸。见到我下来,
他才不痛不痒开口:「今天为什么起那么晚?我的早餐你也没做,
上次洗的那个蓝色领带也不知道被你放哪儿去了。」我「哦」了一声,
从厨房拿了三明治出来吃,往沙发另一边一坐看我的电视剧,不在乎道:「我不知道你回来,
所以没做早餐。蓝色那个领带上次脏了,被我扔了。」「扔了?」他提高音量,
对我的态度很不满意。那个领带不是我买的,却是他最喜欢的一个。
显而易见——姜薇月送的,但我就是不顺眼,索性拿剪刀剪烂丢进垃圾桶。傅言琛皱着眉,
抬头看我。...